教師證書註銷清單

說明:
  1. 依據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」第十六條之規定辦理。
  2. 本表僅提供「前臺灣省政府教育廳」及「教育部」教師證書資料庫現有之資料,如發證單位為各直轄縣市政府,請逕向原發政單位查證。
  3. 如聘任單位進行教師證書查驗尚有疑義,名單亦不在下表中,請函洽教育部查證教師證書是否有註銷之情事。

姓名 證書字號 發證日期 註銷日期 註銷原因
最後更新日期:111.04.21